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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107.05.15
發佈單位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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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南投地院完成首次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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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地院完成首次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

司法院為使國民與法官共同參與刑事審判,提升司法信賴度及透明度,反映國民正當法律感情,增進國民對於司法之瞭解及信賴,於民國(下同)10611月研擬完成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後,南投地院即積極建置各項軟、硬體設施,籌備舉辦模擬法庭,以累積經驗,首場模擬法庭準備程序已於107316日辦理,510日及11日完成國民法官選任程序、審理程序及交流座談會,院外審、檢、辯來賓及法院同仁超過百人參與,轄區內多家媒體均派員採訪報導,活動順利圓滿完成。

本次擇定以9年前的殺人未遂真實案例模擬,模擬法庭由審判長廖健男、陪席法官楊國煜、蔡志明以及6位國民法官、2位備位國民法官共同組成,公訴檢察官由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王全中、張永政擔任,辯護人由南投律師公會律師鄭崇煌、陳盈壽擔任,被告、證人及被害人角色皆由法院同仁扮演,演出逼真自然。並敦聘臺灣臺北地方法院陳法官思帆、臺灣新北地檢署廖主任檢察官先志、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黃副秘書長靖閔、中央警察大學刑事警察學系林教授裕順擔任評論員。國民參與刑事審判之意願與日常工作生活作息是否可以全程配合審判走完全程,為國民參審制度選任及後續審理程序得否順暢之關鍵因素,本次模擬庭國民法官候選名冊係法院主動向外招募志願參審員組成,報名時請民眾提供電話與住居所地址,俾利評估需通知到院之候選國民法官人數與後續流程之聯繫,於107316日準備程序中當庭以電腦方式就初篩之186位志願報名民眾抽出候選國民法官80位,再於510日上午之選任程序中依草案第30先抽選再為不選任裁定之選任方式,自到庭之42位候選國民法官中抽出30人,對其編定序號後個別訊問,就未受裁定不選任者,依序號順次選出6位正選國民法官,2位備位國民法官,法院很慎重的首創為獲選任之國民法官穿上特別訂作之藍色國民法官背心與佩戴識別證,並在宣誓與簽誓詞後隨即與3位職業法官共同組成合議庭,選任出之國民法官來自社會不同行業,包括商業人士、勞工、軍職退伍、鄉鎮市調解委員、退休校長、縣政府公務人員等,足以反映新制追求司法裁判融合社會多元價值之目的。

審判程序進行以司法院「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為操作範本,國民法官全程參與刑事審判程序,親自見聞法官指揮訴訟、檢察官舉證、被告及辯護人辯解、證人到庭證述、鑑定過程及結論、被害人陳述等一切程序與事證,調查證據詰問證人程序中,法院運用法庭內科技設備「實物提示機」當庭投影現場平面圖等資料重建現場,讓國民法官能夠在最短時間內瞭解掌握案情,在終局之罪責及量刑評議時法院體貼細心的就評議可能的選項預先規劃出來,讓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立於對等立場相互討論、陳述意見,共同就有罪或無罪、成立何罪名、刑度進行評決,有國民法官對該案被告陳男家庭境遇頗為同情,認為他是一時衝動而非故意殺人,但也有國民法官認為七星劍對準被害人脖子砍手段兇殘,最後9人投票,殺人未遂罪名差一票未成立,兩個傷害罪應執行26個月,比真實殺人未遂案刑度少了一半

模擬審判之目的,乃在於觀察國民法官選任程序之流暢度,審檢辯三方在起訴狀一本主義及卷證不併送的新制下如何使由不具法律背景之國民法官參與審判,演練證據開示、調查及爭點整理及審理程序能否順遂進行;以及國民法官於調查證據、中間討論、終局評議時,能否專注,並了解檢辯所提出的證據與待證事實之關係,進而提出問題,參與討論,在認事用法的過程中有無困難檢視審、檢、辯三方於新制下,如何在被告訴訟防禦權及檢察官追訴權間取得平衡,並避免預斷,情感偏誤,維護審判之公正性,以達草案第一條所定之立法目的。

審判及評議程序結束後由廖健男審判長當庭宣判並簡要說明判決理由,隨即進行交流座談會,由黃俊明院長主持。座談會中評論員、參與之檢察官、辯護人及與會來賓除對模擬過程給予高度肯定外,亦踴躍發表參與本次模擬庭之看法及對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之建議。參與之國民法官並表示,可以參加本次的模擬庭是很棒的經驗,對法律見識增長很多,第一次對司法有這麼深切的體驗,尤其為了理解審理程序和訴訟內容,得仔細理解犯案過程及相關的法律關係,是最生動的法律課程,民眾參與審判是一件好事,讓法官與民眾間之認知差距縮小;審判長廖健男表示,首次的國民法官參與模擬法庭,對法官們來說收穫很大,國民法官的意見很有啟發性。相關建議及意見均將提供司法院作為未來制度改善、推行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