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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108.11.01
發佈單位 司法院刑事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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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週校園模擬法庭活動新聞稿
內    容

本週校園模擬法庭活動新聞稿

  本院為推廣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已陸續於全國各地國高中及大專院校進行以校園模擬法庭為主的校園宣導活動。本週之辦理概況如下:

1028()上午8時起至10時,在新北市中平國中舉辦之校園模擬法庭活動,由新北地院時瑋辰法官、蔡坤佑法官助理及該校林裕國校長、黃純美主任、林淑宛組長、胡馨老師、柯俐如老師、蔡晴雅老師、蔡佳芸老師、李靜芝老師等人帶領進行。本場次時法官的詳細說明,使學生們在評議過程中可以進行充分的討論,活動後的座談中,參與學生也踴躍提出個人看法及相關疑問,由時法官逐一解答,與校園學子進行觀念溝通與交流對話。

 1029日(二)上午10時起至12時,在雲林縣斗南高中舉辦之校園模擬法庭活動,由雲林地院王子榮法官、王妤甄書記官及該校蔡楨恩老師帶領進行。王法官輕鬆詼諧的口語化表達方式,吸引了年輕學子的高度注意力,在模擬審判的過程中,也讓同學們從實際操作中學習相關法律概念,因而參與學生均踴躍表達意見,並相互交流討論,場面活潑熱烈。

1031()下午1時起至4時,在台中市東山高中舉辦之校園模擬法庭活動,則由台中地院施懷閔法官、蘇秀梅法官助理及該校翁文修教務主任、賴俊宇組長及黃綉萍老師等人帶領同學進行。經由施法官清晰而有條理的解說,同學們都能理解相關的法律概念,評議過程中也能充分表達作成判斷的理由;活動後施法官並就同學所提出之問題予以說明,圓滿完成校園模擬法庭的宣導目的。

  司法院「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校園推廣計畫」,包括舉辦校園模擬法庭及校園宣導活動。校園模擬法庭部分,國中以上之學校均可申請,大學部分則限法律系所申請,由司法院提供案例、劇本、道具、法袍,並安排人員到校協助及指導學生進行模擬。校園宣導活動部分,歡迎各大專院校、系所辦公室或社團,以及國中以上學校提出活動計畫,可在既有的活動內結合國民法官制度內容,或規劃國民法官專屬活動,司法院再依計畫內容,綜合考量相關條件後,核可協助事項。

  本次活動之申請期限將於117日屆滿,司法院誠摯歡迎全國各國、高中及大專院校踴躍提出申請,詳細內容,則請參見司法院網站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專區(網址:http://social.judicial.gov.tw/LayJud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