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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108.11.11
發佈單位 司法院刑事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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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校園模擬法庭活動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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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模擬法庭活動新聞稿

  本院為宣導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之精神與理念,已先後在全國各地辦理多場校園模擬法庭活動,茲簡述上週辦理情形如後:

116()上午10時起至12時,在台中市光榮國中舉辦之校園模擬法庭活動,由台中地院高文崇庭長、陳玲誼書記官及該校黃貴連校長、楊詠淇教務主任、廖麗英組長、李芳韻老師、李佳燕老師等人帶領進行。高庭長以「二千三百萬分之一」與「九分之一」的比喻,解說國民參與審判對於落實國民主權原理的重要性,在審理及評議過程中也鼓勵同學們勇於表達意見,並逐一以平易白話的方式回答同學們的提問,雙向交流十分熱烈。另外,同日下午120分起至310分,在高雄地院舉辦之校園模擬法庭活動,則由王俊彥審判長、陳鑕靂法官、賴建旭法官、詹尚晃法官、蘇鴻吉公設辯護人、蘇子涵法官助理等人帶領進行。本場活動是由高雄地院法官擔任審判長、受命及陪席法官及檢察官,公設辯護人則擔任辯護人,由法律專業人士在法庭上帶領其他扮演辯護人及檢察官的同學進行,使同學們從法庭劇中充分瞭解各種職務在刑事審判過程扮演的角色。同時,為使同學知悉通譯的功能,也設計其中一位證人以台語演出,並由擔任通譯的同學現場翻譯,實際模擬法庭的實況,同學們紛紛表示參與活動收穫很多,也引發未來往法律方向發展的動機。

118()上午810分起至10時,在高雄鳳山高工舉辦之校園模擬法庭活動,由高雄地院蔡書瑜審判長、蘇子涵法官助理及該校陳昭華老師等人帶領同學進行。經由蔡審判長詳細的解說,及陳老師在活動前的準備介紹,同學們於評議時都能切實掌握重點而提出問題, 蔡審判長也充分尊重同學的想法跟討論的內容,並耐心解釋各種觀點的差異,整場活動充實而順暢。另外,同日下午2時起至5時,在苗栗大同高中舉辦之校園模擬法庭活動,則由苗栗地院魏宏安庭長、蔡宜慧法官助理、苗栗縣司法志工協會校台燕秘書、李之剛志工、劉秀香志工及該校劉香銘教務主任、盧意婷老師等人帶領同學進行。魏庭長以簡明易懂的例子,向同學們說明國民參與刑事審判的內容與意義,評議時也就同學們的疑問逐一解答,並延伸分享相關的法律理念與司法實務現況,使同學們能充分從演練中學習到許多法律知識,活動後同學們也開心與魏庭長合照,氣氛活潑熱烈。

  本院推廣的校園模擬法庭及校園宣導活動,除讓校園學子瞭解到國民參與刑事審判之理念與目的外,同時也寓有普及法治教育及司法透明化的功能。雖然本階段活動的報名已經截止,但本院誠摯歡迎全國曾經辦理或尚未辦理之國、高中及大專院校回饋對於此項活動的寶貴意見,以作為本院未來繼續檢討改進及推展相關活動的參考。